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2015年黄岩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15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0日之后出生)。 5、具有黄岩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和黄岩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黄岩区常住户口)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和生源地,相应户籍范围或生源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任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0日8时—5月24日24时。 网址: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络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5月20日8时—5月24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系统登陆后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25日8时—5月26日24时。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7日8时-5月28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8时—5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保管好《报名表》,以备进入面试时使用。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5月28日8时-5月3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支付功能)的,均可通过网银支付。本人没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可由他人代其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因报名人数不足而不开考的岗位,不再放宽报名条件进行补报。因招聘计划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务费。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3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2015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3日(注意事项、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在黄岩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和技能测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参加面试。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参加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然后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40%,加上技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参加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打印网址www.chsi.com.cn),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我区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技能测试或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项目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其中增加技能测试考试项目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40%,加上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数的各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岩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八、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5月2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5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5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可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原则上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5、招聘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8、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0、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反映,视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予以纠正和完善,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电话:0576-8412096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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