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州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8名。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http://mg.lsz.gov.cn/): 一、考核聘用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5名、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1名,具体考聘学校、专业岗位及条件详见《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全国具备相应报考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5月20日以前1985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的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并报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受到院校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在楚雄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双选会的时间,在其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一份。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2015年5月20日下午14:00至16:00分在楚雄师范学院,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至11:00分在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1:30分在曲靖师范学院,其余高校毕业生可就近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自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所在学校出具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自荐书一份,含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美姑县教育局、美姑县人社局负责。凡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得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因面试结束后,四川省美姑县教育局即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故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务必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准备好。 五、考核方式 1.此次聘用采取以面试为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成绩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教案设计、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等按分项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 2.面试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便在其招生就业处进行面试。 3.面试地点:设在楚雄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曲靖师范学院。 4.面试说课顺序及课题: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说课顺序,说课内容临时决定。确定说课题目后,考生自行准备3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5.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聘用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按照面试时间顺序,在上一个面试地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岗位,在下一个高等学校招聘时,依次递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 2015年5月22日在曲靖师范学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所有岗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应于2015年7月22日带上学籍档案到美姑县教育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相关文件),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美姑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 十、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美姑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美姑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8242013(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3391(美姑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8243491(美姑县教育局纪检组) 0834-8240205(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4-8242352(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附:《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附表1: 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序号 | | | | | |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全国,30周岁及以下,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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