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我校完成了第一批辅导员招聘工作,补充了一批优秀的硕士毕业生进入学生工作队伍。根据学校安排与工作实际,学校将启动第二轮辅导员选聘工作,重点招聘一批具有博士学历的应届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岗位,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水平。具体信息如下: 学校概况:长安大学直属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座落于西安,现有南北2个教学区,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校园面积3745亩。现有全日制学生34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10000余人。 一、选聘名额 2015年应届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7名。 二、选聘原则 辅导员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结构合理、双向选择原则,依据专业、学历、性别、学缘以及院系需求信息双向选择。 三、选聘条件 报名应聘长安大学辅导员的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基础、政策法规基础和较好的综合素质,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办公自动化、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报名须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2.身体条件:仪表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学校从事教师工作、学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截止2015年7月15日,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学生干部条件: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2年以上者。 5.学历与学位条件:有与长安大学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国内高校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应于2015年12月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并入职。 7.语言条件:符合学校要求的外语条件,获得六级英语等级证书;谈吐清楚,普通话达标。 8.可优先条件:有如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①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获得者;②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获得者;③曾任“2+3”、“2+2”辅导员且考核优秀者;④经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集体认定的其他荣誉条件获得者。 四、报名要求 2015年6月1日前,应聘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2015fdyzp@chd.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命名为:“姓名-学校-性别”(如:“张三-复旦-男”作邮件名)。报名材料只收电子版,谢绝来访。 报名材料包括: (1)基本材料:长安大学2015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2寸免冠照片、生活照各一张;本硕学历、学位证明;所获奖励、荣誉证书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成果扫描件。 要求:基本材料需以扫描件形式按顺序整理入word,最终转成PDF格式,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校-性别” (2)汇总材料:长安大学2015年辅导员招聘报名汇总表 要求:单独以excel文件发送。 五、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要携带“五证一书”原件,包括:身份证,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生干部任职的学校和院系证明,中共党员证明,英语六级证书,就业协议书等(其中中共党员证明,可由院系党组织盖章,预备党员须明确转正时间)。应聘者按通知时间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验证后,方可参加相应考试。 六、重要声明 1.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严格遵守纪检工作有关规定,接受全程监督。 2.报名材料将由长安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统一心理笔试与测试(*月,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学校将在*月*日前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与心理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不再通知。 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学生事务管理及服务工作相关的学科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技能、实务等。 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参加面试。学院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签约等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严格遵守纪检工作有关规定,接受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与待遇 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未尽事宜,报名者可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政策咨询。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政策咨询:黄老师,电话:029-82334150 报名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9-83135157 联系信箱:fdy_chd@163.com 长安大学学工部(学生处)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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