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五莲县委、五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高层次专业 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研究生学历,教育部直属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 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第一批或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资格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专业教师12名,其中五莲县第一中学6名,五莲中学6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五莲县第一中学、五莲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教师计划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 5月28日8:30—6月5 日18:00。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 6月13日8:30-18:00到五莲县教育局人事科(五莲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五莲县第一中学、五莲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教师报名表》和《五莲县第一中学、五莲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教师诚信承诺书》、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5月2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70元。 1.试讲和答辩时间:2015年6月14日,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 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也相同,以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高者列前。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 数学和 地理教师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就业岗位(五莲县第一中学或五莲中学)。 七、其他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五莲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15054 中 共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莲 县 教 育 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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