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经济促进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说明:社会人员是指在2015年6月1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相关学历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三水区南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联系电话:87210609)。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发放准考证。每人只可报考1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3人,不予开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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