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凌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四)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凌源市户籍(2015年5月21日前户籍在册)。 1998年、1999年、2000年凌源生源的朝阳农校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可以报考。 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凌源市劳动就业局一楼大厅(红山路西段190-68号)。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详见附表。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两日后由用人单位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报考文体局所属文化馆职位的,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歌唱、舞蹈)。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所报考职位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998年、1999年、2000年凌源生源的朝阳农校毕业生报考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时间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鉴证。 四、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试期间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招考职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职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者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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