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单位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合计 | | | | 语文 | 数学 | | | 语文 | 数学 | | | | 2 | 2 | 1 | | | | | | | | | 5 | 阜阳市第十中学 | 1 | 1 | | | | | | | | | | 2 | 阜阳市第十一中学 | | | | 1 | 1 | | | | | | | 2 | 阜阳市第十六中学 | | | | 1 | | | 1 | | | | | 2 | 阜阳市二十一中学 | | | | 1 | 1 | 1 | | | | | | 3 |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 | | | | | | | | 2 | 2 | | | 4 | 河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 | | | | | | | | | | 1 | 1 | 2 | 合计 | 3 | 3 | 1 | 3 | 2 | 1 | 1 | 2 | 2 | 1 | 1 | 20 |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 3、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至少有一个与报考学科相符。 5、近3年(2012、2013和201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2012年参加工作者当年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6、上述选调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特级教师; (2)省、市教坛新星; (3)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获得者; (4)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5)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课堂教学)评比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6)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且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课堂教学)评比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7)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且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课堂教学)评比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8)区(县、市)级名师且参加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课堂教学)评比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选调对象: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此次面向社会选调教师采取考核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5月27日 (二)报名程序 1、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地点: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阜阳市人民东路58号阜阳电教大楼三楼)。市区2、7、14、18、21、23路等公交车香港财富广场站即可到达。 3、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相关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4、填写《颍东区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须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师德品行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分两个层次进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考核采取听课的方式进行,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家组进行听课,满分100分,8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超过8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其他方面的考核采取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整体考核工作计划于6月底结束,具体时间请各位报名参选人员及时关注颍东区政府网(http://www.yd.gov.cn)、区教育局网(http://www.ydedu.com.cn/)和区人社局网(http://ydrsj.yd.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调动 对入围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选调人员试岗半年,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2272007联系人:王雨萍、潘海波 监督电话:0558--2272093(颍东区教育局监察室) 颍东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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