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我区于2014年4月组织开展了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陈素贤、杨静2名应聘人员,通过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由于当时已怀孕,根据有关规定,暂缓体检。目前陈素贤、杨静2人孕期已结束,并完成了体检和组织考核等程序。现对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2日
五、拟聘2人(详见附件)
六、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二楼,邮编:511458,联系电话: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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