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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凉山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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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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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凉山公开考试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力度,优化凉山州人才队伍结构,确保引进人才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2015年州、县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试选聘1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选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名额142名,其中州级岗位35个,选聘名额49人,县级岗位80个,选聘名额93人,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凉山州2015年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各种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年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5月 27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委培、定向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
  6、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级各招考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整个选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7 日至6月 9  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写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级各招考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报考者报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6月10日结束。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 5月27 日至6月11  日上午8: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6月15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选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http://lsz.scpta.gov.cn/)公示、通知(因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报考者相关选聘信息的,视为报考者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http://lsz.scpta.gov.cn/)查询或与各选聘单位联系了解选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选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合卷,各5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试者对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知识》重点测评应试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http://lsz.scpta.gov.cn/)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选聘单位具体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各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选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主管部门(选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察考核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选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经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选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选聘单位)中参加选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0834-3865376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73682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 0834-3865848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34-2191712
  附件:《凉山州2015年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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