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战略,进一步加大凉山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力度,优化凉山州人才队伍结构,确保引进人才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为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聚集人才资源,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选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凉山州州、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考试、考核选聘名额共608名,分别为:考试选聘名额142名,考核选聘名额466名。其中州本级考试选聘名额49名,县级93名;州本级考核选聘名额5名,县级46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名额、程序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各单位具体公告及职位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选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选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各种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5月27日。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委培、定向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 6、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选聘组织 考试、考核选聘工作原则上按分级分类管理开展。 1、州、县两级考试选聘工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公告并统一组织实施。 2、州本级考核选聘工作由州级各选聘单位拟定考核选聘方案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3、县(市)级考核选聘工作由各县(市)拟定考核选聘方案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3865376(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州人才办) 0834—2173682(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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