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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钦州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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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4: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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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适应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社局审核批准,2015年浦北县绩效考评中心等5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至1997年5月26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浦北驻军随军家属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58个单位共79名)
  浦北县绩效考评中心等58个单位共招聘7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公安协警员、退伍兵)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凡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工资签领、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一式二份,可登录http://3637.ys168.com进入事业单位招聘文件夹获取)。
  2、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50元/科。
  3、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6月3日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正常休息)
  4、报名地点:浦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浦北县小江镇越新路县人社局五楼)。
  5、联系电话:0777-831801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才能开考,如报考人数在1:1比例及以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还考试费用。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笔试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待定。
  4、领取准考证时间:文化考试前5天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2015年7月20日前报考人员可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浦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县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含加分)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例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确定的面试名单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在面试前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由县人社局核准,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办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5:5的比例计算。即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实行资格验证制度
  考试实行资格验证制度。凡进入考场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考核、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和体检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待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对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单位及体检医疗机构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核、体检阶段个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或公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或体检人选。
  八、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广西浦北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拟聘用人员方案呈县编委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程序理聘用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合同管理,并在聘用合同里约定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原则上不准调动。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试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成立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工作纪律。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诚信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考试大纲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编写的为准,考生可登录http://3637.ys168.com进入事业单位招聘文件夹查阅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本简章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z.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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