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0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52号)精神,现将2015年张掖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工作,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工作人员全省4900名,省列计划“三支一扶”人员全省1000名,“进村社区”人员全省1500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岗位的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我市,市上根据各县区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各县区;市列计划“三支一扶”名额60名、“进村社区”人员名额50名,由市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各县区。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不向县区分解,由市人社局统一保留,在全市范围内录取后分配报考县区。 二、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和条件 1.选拔范围。张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1)农村基层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符合以上岗位专业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农村基层幼儿园设3520个岗位,其中3000个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到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和甘南藏区幼儿园任教,520个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到28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农村基层幼儿园任教。 (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是畜牧兽医、农业类专业。 (4)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1.报考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考岗位为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 2.选拔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张掖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 (2)年龄60周岁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4)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5)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三支一扶”人员 为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张掖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进村社区”人员 选拔范围为张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共6天。 (二)报名地点。各县区人社局。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在市、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县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教育部门负责幼教岗位的专业审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各级卫计、农业、畜牧、旅游等部门负责岗位专业的审核认定等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岗位。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我市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县区人社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现场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和《资格审核表》或《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和《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2.本人须持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口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 3.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五)有关要求 1.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 2.个别因婚姻关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地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3.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招考。 (一)笔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及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考生,全部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教师岗位分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 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考生本人到生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六、人选确定 (一)成绩确定 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报考肃南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市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根据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加大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比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拟录用人员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报考肃南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二)录取办法 由各县区根据选拔计划指标,分项目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市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工资由县区财政负担。 “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直接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统一向省、市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市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相关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 七、体检公示 各项目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上报。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派遣上岗 经批准录取的人员由县区组织岗前培训,按规定时限安排上岗。 九、相关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2015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县区,由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6年起,其工资等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按照甘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各项待遇。 十、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教育、卫计、农业、畜牧、旅游、体育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政策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登录网站:张掖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zhangye.gov.cn/ 咨询电话: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233 甘州区人社局(0936)8861010 临泽县人社局(0936)5520201 高台县人社局(0936)6631589 山丹县人社局(0936)2721324 民乐县人社局(0936)4416862 肃南县人社局(0936)6122223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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