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实验高中拟公开考核招聘1名高中数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实验高中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包括2015年部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7年以上。 5、招聘对象一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二是硕士应届毕业生(但本科或硕士应有师范大学就读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实验高中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实验高中办公室(综合楼307)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实验高中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专业以毕业证所载专业名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试考核 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采用逐轮淘汰制,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试讲或综合面试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报到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5点半前 报到地点:绵阳实验高中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点 考试地点:绵阳实验高中(石塘路62号) 考核结果当天将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内公示。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我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体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综合考核 绵阳实验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实验高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绵阳实验高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邹老师电话:0816-239027615308112662 徐老师电话:13881193356 附件: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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