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卫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原定于2015年5月22日截止报名。因报名人数少,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竞争。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至2015年6月5日(双休日除外)。报名资格初审时间延至2015年6月8--9日,领取准考证时间延至2015年6月15--16日。 这次考试,由于笔试内容已经考了专业知识,为减少招聘的中间环节,使面试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所以,临床医学、中医学面试统一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他考试事宜不变。 特此公告。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5月21日 2015年南雄市招聘卫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卫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单位、专业、名额 招聘单位 | | | | | | | | | 临床医学(含妇产科、眼耳鼻喉、麻醉学、超声波诊断、影像诊断、医事法学方向)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2012年及以前的临床医学类毕业生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学类中级以上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后出生) | 1、临床医学专业可报考眼耳鼻喉及超声波诊断专业。 2、聘用后须在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医学类人员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起计算。 3、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聘用后须在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医学类人员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起计算。 2、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 | |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临床医学专业报考者,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录用后从事影像工作。 | | | | | | |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要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录用后从事麻醉工作。 | | | | | | | | | | | 南雄市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原妇幼保健院) (5人) | |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须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或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 1、聘用后须在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起计算。 2、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 |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5月22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各招考单位人事股或办公室。 南雄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905); 南雄市中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066); 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60517)。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2日。 (五)已在本市就业的在编人员不属此次招考对象。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七)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报名时间和要求: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 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考试内容: 采取笔试 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分数按5:5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临床医学、中医学卫生专业人员的笔试内容由医学基础知识(7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和2014年7月—2015年2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组成,面试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临床操作技能考测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医学法事专业人员的笔试内容由相关法律法规知识(7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和2014年7月—2015年2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其他非卫生专业人员的笔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90%)和2014年4月—2015年3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非卫生专业少于3人报考应聘的,取消该专业的招聘。 三、体检 考试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依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和计生情况证明材料等。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卫计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90元。 八、监督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1-3822253;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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