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公安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退休的政法系统及法律职业人员; 2、机关、街道退休干部; 4、符合聘任条件并热心人民调解的其他岗位退休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7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直接到我局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和学历证明。 3、报名地址:网上报名请提交材料至鼓楼区司法局基层科邮箱:glfjck@163.com 鼓楼区司法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原洪山桥西客站办公楼),联系人:陈海娟(联系电话:87569232)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考核聘用:经审查录用的受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2、待遇: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劳动报酬由工资(每月2000元)和办案补贴两部分组成,街镇人民调解员报酬由工资(每月1500元)和办案补贴两部分组成。 3、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 4、对于聘期届满的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但对于工作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除外。 附:2015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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