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4个,招聘名额为5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美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一览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报考护理的考生须提供《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面向本县范围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美姑籍生源(含考生父母一方在美姑工作或退休的); (2)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户籍已转入美姑县的。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像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美姑县政府政务中心服务大厅。 (二)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美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需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护理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未迁入美姑县的美姑籍生源和父母一方在美姑工作或退休的考生,须出具父母所在单位(乡镇)证明材料;《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5)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所在学校出具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三)资格初审 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信息告知 在整个公开考试招聘期间,领导小组将及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有关考聘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信息不畅,未按信息要求办理相关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可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5年7月3日在凉山州卫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24日前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公布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5:00前向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查分。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均要进行尿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的,则加试《综合知识》。 (二)资格复审 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 (五)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县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批,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向主管部门缴纳1万元指标占用费的标准进行处罚。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34-8240802中共美姑县委组织部 0834-8242143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34-8242352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提示:美姑到西昌的公路正在改扩建施工,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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