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集中笔试,按职位要求分别面试、体检、考核、入编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95人,其中A类职位5个17名,B类职位11个38名,C类职位8个40名。详见《新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班主任工作能力;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0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报考本次公开招聘任何职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教育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地点: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46—4716766)。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二等乙级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与中小学教育科目相关的专业统称师范类专业。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职位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新田县教育局改报其他职位。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情况,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教材的某一章节,采取先备课后说课。备课时间为2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教材所用版本为新田县中小学校正在使用的最新版本。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须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 (七)考核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新田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空余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各职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签订《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违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相关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新田县政府网、新田教育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由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事项以本次刊登为准。 咨询电话: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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