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决定2015年招聘非事业编合同制图书馆管理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 4.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日期:2015年6月5日8:00至2015年6月12日16:00 电话确认时间:2015年6月8日8:00至2015年6月12日17:00 应聘者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件(hxiao@jsjzi.edu.cn)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发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各类获奖证书(最多三个)及其它证书的扫描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以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大小不超过5M,邮件发送后请在指定时间内以电话方式确认。我处未收到电话确认、材料填写不全者、填报多个岗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对初选未通过者,不一一相告,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人事处将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人事处网站通知。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查询。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务的匹配、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4.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考核小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合同制,档案挂靠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六、待遇 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173 联系人:肖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老师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