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1、招募计划 2015年全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为10名,其中湘潭县4名、湘乡市4名、韶山市2名。 湘潭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 服务地 | | | | | | | | | | | | 湘潭县、韶山市统一招募6名,招募后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分配去 向,县市安排具体服务岗位 | | | | | | | | | | 农村中小学支教。招募对象服务期满安置从事教学工作的需两年内取得教师 资格证。 | | | | | 招募去向为乡镇卫生院。护理专业的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或参加全省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招募计划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低于1∶1.5比例的进行调剂,调剂相关事宜,在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2、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主要为湘潭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3、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4、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7:00 报名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市人事局)一楼人才开发中心、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股。 报名时请持《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募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不予招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4日—6月25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三楼317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募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5、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募对象。拟招募名单在湘潭人才服务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7、招募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招募人员,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招募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湘潭市人才开发中心0731-58568158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湘潭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731-57884924 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0731-56783708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55681980 湘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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