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岗位共招聘74名。其中:乡镇小学教师15名,乡镇初中8名,乡镇幼儿园教师38名,盱眙中学4名,盱眙技师学院9名(详见《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6.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大专学历人员限淮安市户籍(2015年6月25日之前已迁入)或淮安市生源,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8.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盱眙县教育局116室报名(盱眙县都梁北路9号),咨询电话:0517-80910771,0517-88239092。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填写《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实际缴费的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方可开考。不足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1:3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已缴费报名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盱眙县教育局11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应聘技师学院岗位(岗位代码38-45)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公共理论30分,专业知识7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公共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说课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说课人选。若实际入围说课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说课人选。 (2)资格复审:由盱眙县教育局会同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说课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说课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说课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说课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说课。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缴纳说课费100元/人,说课人员名单在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眙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并发给《说课通知书》,说课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考生抽签决定说课顺序,说课后回答评委提出问题。考生备课1小时,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说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时间、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 3.技能考核 应聘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岗位代码08-33),除参加说课外,还要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考察 在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应聘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岗位代码08-33)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其它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说课成绩高者;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盱眙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xuyiedu.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0517-88288609 县人社局0517-80910710 县教育局13605234110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7-80910771 县教育局0517-88239092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教育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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