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亚湾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大亚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见习教师100名(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时间为准)。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专业对口,且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下同)等级证书。
二、报名
(一)时间: 2015年6月18日-6月24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地点: 各招聘学校集中在大亚湾区体育中心(中兴中路88号)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5年大亚湾区教育系统招聘见习教师报名表1份;
5.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
三、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与通识。招聘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比例必须达到1:2才可以进行笔试,如应聘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任务。具体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以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实际符合面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原则上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见习教师不纳入编制,属临时工作人员。聘用期内工资为每人每月6000元(含四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1年(含试用期3个月)见习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见习教师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2.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己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联系电话:(0752)5562167
四、大亚湾区公开招聘见习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5年大亚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见习教师职位一览表
2.2015年大亚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见习教师报名表
大亚湾区公开招聘见习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15年大亚湾区教育系统招聘见习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2015年大亚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见习教师职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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