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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教师因背后被贴“我是乌龟”而打恶作剧学生耳光被开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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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23: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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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蚌埠市怀远县教育局发布了一份处罚决定,决定显示,因当地包集中学的梁老师在上课时,发现有学生在其背后贴了张“我是乌龟,我怕谁”的字条,还在上面配有乌龟形象,梁老师觉得受到侮辱,与这名学生扭打起来。6月4日,教育部门因梁老师体罚学生将其开除。

  开除决定作出后,很多教师认为学校作出的处罚有处理过重的嫌疑。

  老师背后被贴乌龟纸条

  今年47岁的梁云林是怀远县包集中学的英语教师,5月24日晚自习时,梁老师在高一(三)班辅导学生。其间,学生小敏将一张纸条贴在了梁老师的身上。纸条上写着“我是乌龟,我怕谁”,旁边还有一只乌龟的图案。

  梁老师发现了身上的纸条后,十分生气,觉得受到了小敏的侮辱。而小敏也不愿写事情经过,并将画有乌龟的纸条撕掉。梁老师气愤之下打了小敏一巴掌,小敏随即用桌子上的书砸向梁老师,梁老师又打了小敏一巴掌。此后因小敏情绪很激动,为控制住小敏,梁老师先后两次按住小敏的脖子,导致小敏脖子出现伤痕。据此,教育部门认为梁老师体罚学生。

  同事认为开除处理过重

  事发后,怀远县教育部门介入调查,并于6月4日作出了处罚决定,在决定中,教育部门认为,虽然小敏有侮辱梁老师的行为,但梁云林身为教师,不该体罚学生,经研究决定,给予梁云林开除处分。处罚决定下发后,梁云林的同事认为教育部门的处理过重。其中一位老师表示,虽然体罚学生不对,但梁老师这次的确是因被学生侮辱,才致使情绪失控的。

  涉事老师已提出复议申请

  6月7日,记者多次联系梁老师本人无果后辗转得知,事发后,梁老师不愿接受媒体采访,同时也为了当事学生身心不受伤害,他不愿对此事发表看法。同时,怀远县教育局的常仁山副局长7日确认,这份开除决定属实,因决定是在6月4日下发,因此梁云林已被开除在家,没参加这两天的高考工作。据透露,目前梁老师已向教育部门提出了复议的申请。不过,对于开除决定是否过重的问题,常仁山未予回答。


师生发生冲突即开除教师依的是什么法?

对此,教育部门认定为教师体罚学生,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及第七条规定,给予梁某开除处分。很多教师质疑学校的处罚过重。

  这完全是一起由学生羞辱教师引发的师生互殴事件,绝非简单的一句“老师体罚学生”所能概括。即便定性为教师体罚学生,也应该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第六条规定,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试问,师生发生冲突即开除教师,有关部门听取过当事教师、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的意见了吗?组织过听证吗?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这种惩罚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了吗?体现了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了吗?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人员,教师负有引导学生成长的责任,与学生互殴的行为肯定是不当的,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也无可厚非。然而,行政处分也要合法合规,绝不是发生师生冲突就直接砸教师的饭碗。在行政处分中,除了开除,还有警告和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等,为什么要祭出最严厉的开除公职?难道,这一事件的后果已经严重到该教师无法履行教师这一职务的地步了?行政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校园中,既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片面执法很可能导致兔死狐悲,在教师群体中引发寒蝉效应。

  “教师”概念具有四重属性:首先是生命意义的个体,其次是社会意义的公民,再次是专业意义的教师,最终才是文化意义的教育者。在公民意义上,教师有权要求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机统一,全力奉献社会的同时也应该得到全社会(包括物质和精神)的高度认可,而非“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教师的权利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充分维护。只有这样,教师才有可能升华为敬业、精益求精的专业引领者,赢得本应有的专业尊严,进而升华为负有传承文明的特殊使命,为国育才,为民族开创未来的教育者。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亟需维护的是教师的合法权益、人格尊严和专业尊严。这一功课不做好,将导致校园伦理失范,教师合法权利屡遭侵犯。


被辱老师打学生该不该开除?

  处罚过重
  当地教育局认为,梁老师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体罚学生。学生挑事引起的师生纠纷算作体罚学生,还有待商榷,即便可以算体罚学生,根据《教师法》规定,只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才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梁老师如果是初犯,恐怕还到不了被开除的程度。
  说实话,学生无端挑衅在先,师生互殴在后,颇有些像前些日子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事件,一个当然不应该打人,但另一个也确实欠扁。考虑到事件的因果关系,当事双方最合理的作法是各让一步,而不是不依不饶;有关部门处理的最合理方式是各打五十大板,既让双方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又给双方一个改过的机会。            ——刘昌海(教师)

  老师应该忍耐
  在许多同事看来,涉事老师“情绪失控”事出有因,面对众目睽睽之下的课堂受辱,换谁也不会忍气吞声,这其实是一种认知误区。面对孩子的“恶作剧”,保持教师宠辱不惊的那份“忍耐”,不只是在考验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对“挑战”、处置突发情况的心态与方法,更是折射出其必需的师德修养和素质内功。学生当众羞辱老师,的确罔顾了老师的人格尊严,但报复性体罚就能挽回老师的颜面与形象?
  当事老师要保持自我克制,不能采取以暴制“恶”的过激行为。这不是老师的懦弱,而是作为师者、长者、教育者内心强大的表现,接下来需要做的,可以是与涉事学生的单独沟通,也可以是与学生家长的协同教育,还可以通过班会的形式就这种有损他人人格的行为开展明事理、辨是非的讨论等等。


“乌龟”教师被开除冤不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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