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解放区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18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报考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解放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解放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为准。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考岗位及专业报名,其中专业类别参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附件5)。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8:00至6月2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jfqrsj.gov.cn/),点击“解放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公告期间咨询电话:0391-291766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91-2973268。 2、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5年6月22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00至6月2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6月2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期间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并辅以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各岗位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豫办〔2012〕36号)。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将有关加分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市场(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站东社区),地址:焦作市站前路火车站东500米路南市公路局对面。逾期不提交有关资料,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解放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或《解放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 ③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教材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学和小学、幼儿园的教材,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平衡后的最终面试成绩我们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我们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我们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体检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进入考核,被考核人员须同时提交人事档案材料,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交人事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人员和考核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5、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下发聘用文件。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后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焦作市解放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391-2910706。 本简章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17669。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fqrsj.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1-291766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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