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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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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4: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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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于2007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9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校以“服务学生成长,支撑东莞制造”为办学理念,遵循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立足东莞,服务珠三角,对接行业与产业,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44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6个、共招聘30人;专业技术岗位7个、共招聘1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需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邮件以 “岗位代码 姓名”命名。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为:dgzyzp@dgpt.edu.com.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未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表》(黑色钢笔填写或网上填写,表上需粘贴彩色大2寸电子照片)各一份;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复印件;


  (3)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


  (4)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


  (5)其他相关业绩成果复印件。


  3.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17时30分止。


  (二)注意事项


  1.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 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25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名单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 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本人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段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报名阶段已提交的,不需重复提交)


  (4)获奖证书原件,相关业绩成果原件。


  (四)考试相关事项


  1.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管理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1:3,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 考试时间:


  笔试计划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在我院教学楼进行,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内容: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5. 考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在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上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6.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生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三)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考期间请保持联系通畅,如因个人原因未接到我院人事处通知电话或未留意邮箱邮件,而错过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846


  附件: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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