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015教师招考 于 2015-6-15 22:49 编辑
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140名,所聘用人员按照编外聘用,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对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库尔勒市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1日至1980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职位表》;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2015010046、2015010050、2015010051、2015010052、2015010053、2015010057六个职位为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详见《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职位表》); 8、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人数与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部及国土局工作人员140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家庭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10:00至2015年6月20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库尔勒市文化活动中心一楼(石化大道美克佳园旁)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并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门40元收取。 (二)考试与考核 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 笔试试题采用汉语文字命题。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外)。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成绩公示地点:库尔勒市文化活动中心 面试: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要求:(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对成绩合格人员,确定考核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间,分配到各单位试用,各单位根据该同志在岗位工作实际表现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成绩公示:登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或“文明梨城大家谈”(wmlcdjt)、“库尔勒零距离”(xjkrlljl)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 (三)体检 1、体检组织和体检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库尔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资格审查 对入闱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档案、学历情况、户籍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内容,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库尔勒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主楼331办公室)领取。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7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录用后属编外聘用人员,根据事业性岗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考。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市人社局主要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或“文明梨城大家谈”(wmlcdjt)、“库尔勒零距离”(xjkrlljl)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6)2168521 监督电话:市纪检委综合监察室 (0996)216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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