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按省一级学校以上标准兴建的直属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大型高端全寄宿制民办公助学校,是韶关市政府2013年“十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韶关市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占地约30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总投资5.6亿元,全部工程竣工后,可容纳小学、初中和高中各60个班,共180个 教学班,师生员工近万人。 学校以“立德树人,奉献社会”为办学宗旨,以“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 教师的专业发展铺路,为教育的多元发展添彩”为办学理念,以“一流的条件,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文化”为办学目标,以“国学底蕴,六项素养,多元发展”为办学特色,培养“身心两健,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学子,办学生快乐、教师幸福、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优质教育。 中学由原 东莞市万人大校的校长曾文明先生掌舵,小学管理团队由原韶关市东岗小学正副校长组成。 学校于2014年9月正式开学,现有专任教师123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26人,一级教师78人;硕士研究生12人,本 科学历108人;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达106人。 学校现有在校生2000多人。其中小学一至六年级680多人;七、八年级900多人;高一年级430多人。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公办教师共42人。具体如下: 2、初中教师(16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1人、 化学1人、政治2人。 3、小学教师(5人):语文3人、数学1人、信息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善于学习,追求卓越。身体健康,无不良习性。 2、教龄在3周年以上,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原具有公办教师身份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教师要有相应的或高于同级的 教师资格证,小学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韶关市公办教师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市不作要求)。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应聘成功教师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平移定级,按韶关市直属学校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含工资、月绩效793元、第十三个月工资、四大节日4000元、五险一金等)。在此基础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每年岗位津贴、绩效奖人均分别还有不少于2万元、2.5万元、3万元。(小学教师年收入7~12万元;初中教师年收入9~14万元;高中教师年收入10~16万元。特别优秀的教师和中层干部薪酬面议。) 2、学校提供廉租住房。 3、上班期间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工作餐。 四、咨询电话:0751—8723333 8376666 广东韶关实验中小学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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