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是福建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年份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 | | | | | | | | | | | | 2013、2014、2015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 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系)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正副部长;班长、学生党(团)支部书记。 | | | | | | | | |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2015年7月2日(共15天)。 (三)资格初审: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布。 (四)缴交考务费:通过初审的人员,应缴纳考务费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80元/人。缴费方式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复核。如经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后一名递补入围面试。 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电大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畅通。 (五)考务费: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电大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分岗位进行,考察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 (三)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网站的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5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综合楼五楼人事处 电话:0591—87834244 联系人:王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364。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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