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交警大队辅警16名,巡特警大队辅警20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 2、天台户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含本数),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 (二)岗位条件 1、交警大队辅警:C1以上驾驶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2、巡特警大队辅警: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同等条件下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3、驾驶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C1以上驾驶证(同等条件下A2以上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期间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天台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4010室),联系电话:83967038。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报名截止后,仍长期接受巡特警大队辅警岗位报名。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对象。政审按照《天台县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如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对本次未录用的优秀人员列入辅警后备人才库,有缺额时择优选用。招聘后按照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天台县公安局规范辅警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保障规定》执行。 天台县公安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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