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8号)和《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湘公发[2013]68号)等文件精神,优化整合资源,充实社会综治力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对外公开招聘25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男25人。 二、报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 2.专业不限。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8cm以上。 5.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6.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法纪观念强,无违法记录。 7.能集中食宿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的方法进行。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确定的考察人员组织政审、体检,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4日上午9:00—下午6:00。 2、报名地点: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找到本人的电话,确保通话畅通并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6、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待遇 1、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芦淞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工资标准:2000元/月。 3、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4、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标准为2400元/年。 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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