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区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单位按职位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椒江区户籍; 8、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须在村官岗位服务满5年,且每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9、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东升街350号)。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和社区职位,但每人报考职位不得超过一个事业单位职位和一个社区职位。若发现考生不按规定报考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须交考务费40元。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人员,只需交事业单位考务费,不再单独收取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考务费。 四、考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事业单位同一考卷,满分100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笔试成绩上每年次加1分。 考生按报考职位笔试科目要求参加笔试。同时报考社区和事业单位两个职位的,参加事业单位职位考试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同时也作为社区职位的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7月11日(星期六)。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9日(星期四)8:30--11:30,2:30--5:30,领取地点:椒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东升街350号)。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天左右在台州中心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招聘职位计划数在4个及以上的,按1:2)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距面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中心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后最低服务时间为3年。 七、注意事项 1.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计算至2015年1月1日,工作时间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4.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5年6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6月14日及之后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学历。学历以学历证书原件为准。 6.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事先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台州中心人才网(www.tzzxrc.com)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联系电话:0576-88888582,8883055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负责解释。 附件: 椒江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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