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字[2015]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山西传媒学院是201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改制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干部培训基地。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4、坚持严格纪律,严格标准,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组长:学院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领导 成员: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各系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下设资格审查组,考务组。资格审查组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组成。考务组由招生处及相关部门组成。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发[2015]8号文件批准的计划,2015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9名,均为教师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总数的12%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我院拿出1个教师岗位(电影学专业)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五、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办法以2015年6月30日为准;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学位双证,能够办理派遣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 六、报名程序 1、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发布时间距考试时间在20天以上。 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于2015年6月15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在学院文华楼(行政办公楼)A414房间报名。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登录我院校园网下载打印)、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毕业生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要签订《山西传媒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留学人员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1—27721302772032 学院网址:http://www.arft.net 学院地址:山西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榆次区) 5、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学院将于2015年7月10日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的,务于2015年7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前到学院文华楼(行政办公楼A414房间)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七、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英语、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2015年7月14日9:30—11:30)。考生须持有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因特殊情况经监考同意暂时离开考场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场均应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评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 4、学院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数不达3:1的岗位,须经省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综合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面试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在校园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 (二)面试 1、面试每人限时30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本人科研创作讲解5分钟,答辩5分钟; 2、每个面试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且本院评委不超过1人 3、学院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当天在校园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排名顺序。 4、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校园网公布人选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对考试合格应聘人员的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考核合格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严格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乙肝项目检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被举报并经查证核实,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因上述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岗位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十一、监督与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按规定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并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监督。 (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2772071。 附件: 山西传媒学院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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