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同时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并完全符合《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宜宾市西郊新村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楼405)。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附件2,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面(测)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评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对象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主要范围。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三)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测试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弃权的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确认。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三)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面(测)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31—8270050,8271209曾老师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 附件: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学士)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