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和《甘肃省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文职人员到局机关、市禁毒办、市强戒所及交警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审核聘用等程序,择优选拔一定数量拥护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青年,到公安机关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非执法和非涉密工作岗位服务。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28名文职人员,其中男性23名,女性5名。招聘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2)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主管部门规定的拟定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加盖公章)。所有岗位报考人数须达到招聘人数1:2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名额。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定西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名,报名费150元。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申论占40%。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能测试和体检 参加体能测试人数按本职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参加体检人选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及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然后按本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定西市公安局按规定程序从笔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人选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然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八、人员身份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文职人员属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办法》(定政发〔2012〕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0932-8208014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0932-82020210932-8202009 市人社局:0932-8235619 定西市人社局定西市公安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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