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编空岗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3日。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招聘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2、遵纪守法,热爱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4、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要求: ①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岗位。 ②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替代报名。 4、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缴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5、报名时需填写《2015年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自行打印,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需应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报名。 6、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30-17:00《申论》。 (3)笔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4)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12日公布。网址:http://www.ycs.gov.cn。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拟参加面试人员均需提供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聘用人员纳入财政供给。 本方案由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16、2718989、2752036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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