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在县人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古丈县第一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要求; 5、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2015年6月25日前或高考时应在湘西自治州各县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有犯罪前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古丈县中小学校在编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古丈县第一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丈县人民政府网、古丈县第一中学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下午6点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古丈县第一中学办公室(德泽楼一楼)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7月18日9:00-18:00到古丈县第一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古丈县第一中学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试教程序:⑴就读于“985”、“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⑵硕士以上研究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考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生笔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教程序。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参加试教。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试教对象。笔试总成绩不带入试教。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教。试教分写教案和试讲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写教案15分,试讲85分)。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应聘人员现场撰写纸质教案,教案内容为报考的相应学科,由试教组织单位在各学科必修1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相同学科试教者均为同一课题。试讲:为25分钟的课堂教学,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为教案写作内容。试教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试教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生个人档案、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具体查阅、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体检递补的方式递补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试教)、体检结果及确定拟聘对象分别向社会公示。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43-4723475(古丈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3-4727575(古丈县第一中学)、13974327530(鲁老师) 监督电话: 0743-4722308(古丈县监察局) 0743-4728084(古丈县教育局监察室) 查询方式: 古丈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x.gov.cn) 附件1:古丈县第一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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