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外岛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多门学科教学,安心外岛小学工作的全科教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需求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74号)文件精神,我县今年委托台州学院、衢州学院定向培养6名外岛小学全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有志于从事外岛小学教育,具有嵊泗县户籍并与嵊泗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理科4人,文科2人。 三、就读院校: 1、台州学院学校代码0023;专业:小学教育(定向)(师范),专业代码21(文科)、40(理科),学制四年(属第二批提前批录取)。 2、衢州学院学校代码0029;专业:小学教育(定向)(师范),专业代码08(文科)、20(理科),学制四年(属第二批提前录取)。 四、录取流程:填报志愿→面试→签订意向协议→录取公示→签订正式就业协议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的台州学院、衢州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志愿。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在填报考生中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面试对象。并将面试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告知嵊泗县教育局。 嵊泗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等教学基本能力,面试分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签订意向协议:嵊泗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面试合格者签订定向培养意向协议,并将签订意向协议名单上报招生院校。 (4)录取公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志愿和高考成绩,在已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考生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 (5)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学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意向协议书与嵊泗县教育局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招生体检结果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2万元,四年共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六、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就业协议回嵊泗县外岛小学任教,具体工作单位由嵊泗县教育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外岛小学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嵊泗县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5088397(县教育局人事科)、5089801(县招生办) 嵊泗县教育局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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