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钟林南里12号2楼(海沧规划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589602,邮箱:hcqghfj@163.com。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7日。工作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直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无须参加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通知或等电话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 (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对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政府网公示三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工资及待遇:参照厦门市非在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规划委员会海沧规划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589602。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海沧规划分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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