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教育强区目标,巩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及选拔聘用优秀骨干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及选调岗位、计划 公开引进人才10人,选调教师20人,引进区外颍泉区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15人。岗位计划详见附表。 三、引进及选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一)人才引进类:阜阳市第七中学(筹建中),先由阜阳市第二中学代管。 1、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颍泉区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省级示范高中教师,并获得过市级名师、市级教坛新星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之一; (2)特级教师; (3)具有下列荣誉称号之一: 省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省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以上。 (4)全日制博士或硕士毕业生。 (二)颍泉区内选调类:阜阳市第十九中学、阜阳市第二十中学、阜阳市实验小学、阜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1、颍泉区在编在岗教师,教龄五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需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教师资格,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教师资格; 2、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五年内(含五年)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 (1)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或教学能手); (2)区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以上; (3)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之一。 (三)引进区外颍泉区籍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类: 1、引进对象 (1)户籍为颍泉区的区外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教师; (2)夫妻一方为颍泉区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区外在编在职的教师。 2、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特级教师; ②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③县(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之一; ④市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省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各学段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及选调办法 (一)公告 2015年6月29日起同时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教育信息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7月6日8:00至7月11日16:00。 2、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泉区2015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及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如资格初审合格,请于7月13日16:00前通过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选调类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7月14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人才引进类、引进区外颍泉区籍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类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 (4)考生于7月23日至7月24日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为确保应试考生的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50分,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 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分类别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及选调岗位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及能够证明符合人才引进(选调)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或文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地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岗证明。由区教育局、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引进(选调)人员,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将引进(选调)人员名单、考察材料、引进(选调)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如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五、有关待遇 1、人才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动或入编手续,享受与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2、颍泉区内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人事、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3、引进区外颍泉区籍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享受与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省、市示范学校教师原则上对应引进,原在城区学校任教的,调入后仍安排在我区缺编的城区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原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的,调入后仍安排在缺编的乡镇中心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原在城区学校任教的调入后可申请到农村缺编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反之则不予批准。 以上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教育信息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颍泉区教育局0558-2261536 颍泉区人社局0558-2617231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0558-2617110 颍泉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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