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委办文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安委办文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中文专业系列优先;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统筹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三、工资福利 按照街“一队三中心”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围塘街党政办(芳信路17号五楼506),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81550368;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考核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根据现场提供的材料撰写一篇公文,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名单。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七、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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