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海珠区决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派驻海珠区有关基层单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户口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中共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知识,有较好政策理论水平; (四)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或具有一定的摄影摄像水平、熟悉视频后期编辑制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至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海珠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党员证明(党费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连同笔试成绩于7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zrcw.com.cn)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海珠区新入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标准执行(以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其它 咨询电话:89088073、89088071(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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