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精神,经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0人,招聘岗位及人数分布详见《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高校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7月8日至199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星期三)8:30—16:30;报名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406室。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照片并签字),《浙江省内本科高校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须盖工作单位人事处公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获奖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学校于2015年7月10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公布考试安排。 同一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其中: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要求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等综合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各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专职学生思政教师为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分者一并入围)。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计分时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各岗位分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或查出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拟聘用人员不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2.湖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tc.zj.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会在上述两网站内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0572-2321126;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2-217593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21126(俞老师)。 附件: 湖州师范学院 201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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