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精神,龙岩市已于2015年5月31日完成了龙岩市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一轮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原计划公开招聘27种岗位43名新任教师,现实际完成22种岗位36名新任教师的招聘任务,仍空缺7种岗位7名教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5〕24号)文件要求,拟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现将第二轮补充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2015年龙岩市市直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设定表》。 二、其他 1.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即: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未使用过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后又辞职的,应提供2015年7月1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 2.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 3.第二轮补充招聘笔试及格线降至80分(总分150分),即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每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应在3人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否则该岗位放弃招聘。 4.网上报名期间龙岩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因时间紧任务重,不进行现场确认,仅凭报考者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7月11-15日根据报名情况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再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公示,经面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龙岩市教育局将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分数向下进行替补;若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却初审通过的,龙岩市教育局不承担责任,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龙岩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