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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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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2: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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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1名、《杭州》杂志社1名、杭州市市级机关文印中心2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报名材料的电子稿,分别发送到报名岗位的电子邮箱。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3、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岗位,该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于面试一天前告知招聘单位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当天未参加面试的,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3、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时需提供2寸免冠近照1张及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时,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5、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6、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将审核人事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没有可递补人员,该职位可以不录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点击下载>>>
 2015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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