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全国百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经娄底市编办和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和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男篮教师先面试后笔试。热忱欢迎符合招聘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前来报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招聘的具体报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医务室医师必须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证,计财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运动训练与体育教育专业须是篮球方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名人员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607室)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核,只有复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才能参加笔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网站打印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张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报名,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4.开考比例: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专业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原则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得开考。但同一招聘专业有2个以上(含2个)招聘计划时,报名人数达到3人按1:3亦可开考,其余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5.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学院通知的时间领取,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公共课男篮教师①、男篮教师②岗位报考经资审合格的考生先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运动训练及体育教育专业采取篮球技能测试和讲课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篮球技能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讲课时量为15分钟。面试完成后,按面试综合成绩以各专业的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参加笔试,笔试、面试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各占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各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在下列教材内命制: 各招考专业考试教材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导—专业分册》(图表版2014) | | | | | |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所需复习教材由应聘者自行准备,学院概不负责提供。 5.面试(运动训练和体育教育专业除外)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的不得列为体检和考核对像。面试评委为7人。不请单位评委,均为异地评委。评委在市人社局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 (2)面试形式:财务管理、临床医学专业的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量为10分钟。其余专业采用讲课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试讲一堂课,时量均为15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运动训练与体育教育专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招聘计划作废,不再递补。体检医院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人部发〔201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综合考核对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缺,不递补,招聘计划作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考核不合格对象: 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因犯错误曾被开除工作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的; ⑤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⑥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在娄底人社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由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