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xsyglj.my.gov.cn、安县政务网anxian.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url]www.scpta.gov.cn[/url]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考核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名,其中:体育教师3名,音乐教师5名,美术教师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见附件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县外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7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安县花荄镇中医街)。联系电话:0816-4336326。 (三)报名方式: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安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艺体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4.其他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县外在编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或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提示:1.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填报《报考信息表》上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者,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8日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未来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 2.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 考试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一)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结构化面试折合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折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技能展示和说课两部分,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展示为30分,说课为7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专业技能展示,满分为30分: (1)美术教师岗位展示时间为30分钟,展示内容为美术学类专业内容。 (2)体育教师岗位展示时间为5分钟,展示内容为体育学类专业内容。 (3)音乐教师岗位展示时间为5分钟,展示内容为音乐学类专业内容。 2.说课,满分为7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同应聘者所报学科一致。 3.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计算: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展示成绩+说课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折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一)体检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十、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一)对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行政、工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对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该岗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经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四)聘用后须在安县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流动。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三、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告。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四、本公告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16-4336233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336326 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338020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