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政法类成人高校,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4、身体健康。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和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 (二)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15日到7月1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7:50—11:30,下午14:40—17:30。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南院办公楼政治处。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技能证、荣誉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已婚应聘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生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5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证、工作经历、计划生育状况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条件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录用的办理清退。 审查结果将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姓名、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公布即日起开始发放准考证,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 (四)考试、考核、体检、聘用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经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的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等。 笔试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将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 应聘人员报考序号为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岗位的,需要进行笔试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降低比例面试开考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实行100分制评分,其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序号12号增加测试擒拿格斗技术),应聘人员按照所报专业提前准备好教案(按40分钟准备,一式八份);学生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组织主题班会的方式进行试讲,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好主题班会策划书(按40分钟准备,一式八份),试讲可以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试讲前到指定地点进行抽签确定试讲的顺序,试讲时间为15分钟。 面试的考官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社厅以及院外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面试考官的三分之一。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考试达不到60分,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的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员。 综合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以党委委员票决形式确定拟聘用人员(票高者胜出)。对经过严格考核,我院党委研究确因无合适人选的招考岗位,可以空缺。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5)不服从工作安排。 4、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由我院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从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5、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依次报自治区司法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35岁以下的新聘用人员,需先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3年,3年后根据工作的表现和学院工作需要重新安排工作。 五、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宜 (一)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址:www.gxzfxy.cn (二)招考联系电话:0771-5857612 (三)乘车路线:1路、12路、16路、45路、604路等公交车 均可到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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