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万安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万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万安县城河西人力资源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796—583980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外县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万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监管岗的还须提供从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6.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经审查合格人员带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范围和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由万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 ①临床医师、麻醉医师、病理诊断医师、口腔医师、耳鼻喉科医师、药剂医师岗: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③中医医师岗:中医临床医学; ④护理岗:护理学专业知识。 ⑤财会岗:经济学、会计与审计专业知识。 ⑥矿山监管岗:安全工程、采矿工程(或技术)、矿井建设专业知识。 ⑦电视编辑岗:电视编辑专业知识。 ⑧高山台值机岗、人影业务岗: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人社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万安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笔试人数少于相应面试比例的全部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万安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人社局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拟录用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万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人新办法,实行聘用制、社会保险制度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万安县人社局0796-5839805 监督电话:万安县监察局0796-5710355 附件:1、万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万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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