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需求情况,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在全县在编在岗教师福建山香开招聘县二中、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东城小学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名额 1、招聘对象:全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含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 2、招聘条件: 中学段:(1)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在乡镇(县直)任教3年以上的中学教师;(2)大学本科学历,原则上所学专业与选聘专业相符;(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段:(1)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在乡镇任教3年以上(其中近三年中在小学任教1年以上);(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音乐、美术学科所学专业与选聘专业相符;(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名额:26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下午5::00点。 2、报名地点:房县教育局。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学历证书(职后取得本科学历的还须带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服务期、任教学段学科、是否同意报名),《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到房县教育局报名。在填报志愿时,报考者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志愿。《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在网站《公告》附件中下载。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办理、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2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凭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仅限此次招聘使用,不作其他任何参考)。 1、笔试。(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规定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进行核减;(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定于8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选按学科招聘名额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面试定于8月6日,地点另行通知。采取分类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应聘者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亮分公布成绩。 四、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适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等。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统一按《2015年县直学校招聘在职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教育局派员核查。被考核人按要求到招聘学校参加考核,考核的证件(资料)由被考核人提供,若弄虚作假,取消招聘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审批、聘用 1、考核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面试、考核成绩5:4:1(以百分制计算)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聘人员,用人单位向教育局申报,批准后下发聘用文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者,报教育局审批后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退回原单位。 3、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考试及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学校招聘考试。 附:县直学校招聘教师日程安排 公告时间:7月6日——7月31日 报名时间:7月30日上午8:30——7月31日下午5:00 考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8月4日 面试人选公示时间:8月5日 面试时间:8月6日 考核时间:8月8日--8月9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8月11日--8月15日 房县教育局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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