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编在职中学教师。 三、选调方式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4.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中学教师职位需求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李志,联系电话:0816-2545961,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职中学教师证明材料;近3年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教育教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选调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2的经批准同意后可开考,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是否取得面试资格于2015年7月21日左右在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布,不另外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分说课、试教和综合面试三个环节,一并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说课试教15分钟以内,综合面试5分钟以内。 面试总成绩=说课试教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说课:考生谈教材分析、重难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设计等。 试教:考生将自己所设计的教学程序,以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用微型课的方式展示出来。 综合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同意后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选调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总成绩。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绵阳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局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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