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1月,是自治区教育厅管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举,实施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组织体系(简称:办学系统)跨行业、跨地州(市)、跨区域,立体覆盖全疆城乡,包括新疆电大、15个地州市电大、65个县级电大和4所行业电大。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秉持“开放、责任、质量、多样化”办学理念。强调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重点关注基层、农村的教育需求,通过集聚、推送优质教育资源,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机会和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教育公平。经过若干年努力,把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为自治区高等教育体系中一所真正的新型开放大学,自治区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柱。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适应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结合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特点,科学、合理、灵活地设置新专业,建设优质特色学历课程,目前,开设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51个。举办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社区教育、干部在线教育、技能培训等,开设休闲娱乐、兴趣爱好等非学历课程。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实行注册入学、弹性学习、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推进以学习者为中心,基于网络自主学习、远程支持服务与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每个学习者拥有个人学习空间,享有个性化的远程学习支持服务,学习成果时时测评,形成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保证教学过程与学习质量。依托远程开放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各种网络系统和学习终端,实现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的信息化。拥有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新疆分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集聚各类优质课程18000多门,资源总量40TB。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http://www.xrtvu.com)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7月15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7、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8、少数民族民考民需具有HSK8级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以上证书;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5日(周末休息),北京时间10:30——18: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654号新疆广播电视大学601组织部人事科办公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董昉昉,联系电话:0991-8529543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附件三《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七、资格审查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5年7月16日-1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xrtvu.com)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xrtvu.com)。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4)笔试加分: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xrtvu.com)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笔试成绩公布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xrtvu.com)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同时进行。试讲时,考生须准备电子教案,教案内容与岗位所需专业须相符,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xrtvu.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委书记罗忆 监督电话:0991-853090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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